反對小費

之前發現一年前的文章,忘了 PO 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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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之前觀光局計畫推動,住飯店要給小費50元的政策,我想以幾篇國外研究表達相反立場:

Michael Lynn 博士是康奈爾酒店學院(全美數一數二的酒店管理學院)的教授,他發表了 51 篇關於小費的論文。他的研究指出,各種外貌或是動作都會影響收到多少小費。苗條,身材好,約30歲的女性能得到比較多的小費。又比如說一個黑人顧客面對黑人服務員跟白人服務員時,會給黑人服務員比較少小費。要是服務員蹲下或是坐在客人旁邊,也能得到比較多小費。

可是他發現,服務品質本身跟小費卻只有很弱的正相關。小費的變動中,只有百分之四的變動是受到服務品質影響的。也就是說,大部分人願意多給點小費時,主要都是跟服務品質無關的因素,如先前提到的外觀,種族等等。

這樣看來,真正用心服務的人,不一定能得到相對應的獎勵。反而是有些外在優勢的人,不在意服務品質其實也容易拿到比用心服務的人更多報酬。這是一種不公平。

另一方面,Magnus Torfason 是哈佛大學的一位副教授。他的論文指出,一個國家的小費興盛率跟那個國家貪污活動成正相關,也就是小費活動越多,該國家貪污的可能性更高。當然這兩者的因果關係還無定論,他只能猜想說這也許是因為付小費的人更有可能付錢賄賂所導致。但是我覺得這研究也能作一個警訊。

結論是給小費在某些程度上是不公義的,所以我不贊成推廣小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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